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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文规范双11 今日特惠等词涉价格违法

来源:聚铭网络    发布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
 


发改委发文规范双11网购:“今日特惠”等宣传词涉嫌价格违法

11月4日消息,据发改委官网获悉,今年“双11”购物节,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其中,对双十一促销中商家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等行为进行规范。

提醒书中指出,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是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价格违法行为还包括: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发改委方面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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