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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实施: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步入新阶段

来源:聚铭网络    发布时间:2018-09-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企业网

事件回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后,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法律。该法共七章七十九条,是一部以网络运行安全为主,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兼顾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以及如何推动、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和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在内容的制定上,《网络安全法》有以下五大亮点:

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未成年人上网有了特殊保护。国家支持研发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事件影响

《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等方面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国家网络安全将拥有更为完善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网络安全法》既对新时期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今后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还有利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潜力。

各方观点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网络安全法》的出台,顺应了网络空间安全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不仅能对国内网络空间治理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国际社会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在迈向网络强国道路上至关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017年9月15日《文汇报》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作为我国网络安全治理领域的基础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尤其注重在技术要素、组织管理以及在线内容等诸多层面全方位构筑网络空间的规范设计体系。该法律的施行必将极大地促进信息社会的法治文明建设,对人民大众的工作生活样态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2017年6月1日光明网

新闻评论员殷泓:《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是中国互联网治理朝深度迈进的一个节点和标志。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朗还有赖于这部法律的真正落地,以及配套性法规的及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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